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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现代职业学校201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
发布时间:2019.03.01

邢台现代职业学校

201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

 

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,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,表彰先进,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
2018年度担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(含外聘)教师,以推荐一线教师为主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教书育人,爱护学生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,事迹突出。

2.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,精心备课,教案规范,因材施教,教学严谨,有较高的教学水平。

3.刻苦钻研教学业务,在教育思想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明显。特别是在探索现代高效课堂、项目教学等教学改革中形成固定成果如校本教材、研究成果等。

4.服从学校安排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每学期工作量不低于平均工作量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活动,在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奖。

5.指导学生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以上“优秀指导教师”奖励或个人在全省“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”及“创新杯”说课比赛获奖。

6.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,取消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:

1)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;

2)发生过教学事故者;

3)一年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;

4)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。

三、评选办法和程序

1.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评选条件,按2018年度在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(含外聘教师,其中外聘教师发放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)10%的比例择优推荐。(名额分配情况:高联8,基础7,学前5,财经3,工科5,农科3,信息3,民族1

各专业部(含基础课部)组织本部门所推荐教师填写《邢台现代职业学校优秀教师审批表》(见附件),电子版于117日上午下班前打包发送电子信箱:xtxdzxjwc@126.com;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当日下午1600点前交教务处。两项逾期未报视为弃权。

2.学校教务处对各专业部(含基础课部)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。

3.学校“优秀教师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。

 

 

2019115

 

 

附件:


0319-2616668